本文将以Bui v.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2019 FC 440的判决为例向读者介绍加拿大联邦创业移民的基本要求,加拿大移民官审理该类申请的基本流程,申请被拒的原因以及联邦法院对移民官的决定做司法审查的思路。
1. 有一个经认可的创业项目;
2. 主申请人须获得加拿大联邦政府指定机构(企业孵化器项目,天使投资集团或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信;
3. 主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应达到雅思普通类考试5级以上;
4. 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移民主申请人及其随行家庭成员在加拿大的生活开销;
5. 其他移民申请基本要求,如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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